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丽水护士学校综合高中教育收费事项批复的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意见》(丽计费管[2003]253号)、《丽水市发改委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贯彻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补充通知》(丽发改费管[2011]365号)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拟定了《关于丽水护士学校综合高中教育收费事项批复的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lsfgwjiagechu@126.com。
2、传真:0578-2091088。
3、邮件地址: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4、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70375
征求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8月12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丽水护士学校综合高中教育收费事项批复的函(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丽水护士学校综合高中教育收费事项批复的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发布时间:2026-08-03
截止时间: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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