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市财政局文号(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丽水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

征求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3日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8-2669169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邮编:323000

丽水市财政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1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丽水市财政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3 丽水市财政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xls


发布时间:2026-08-03
截止时间: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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