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18-27660 | 文號 | 麗政發〔2018〕15號 |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8-03-1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調查的通知》(浙政發〔2018〕4號)文件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和要求
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對象是全市陸地國土。工作任務是:調查全市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地類、位置、面積、分布等狀況,重點調查永久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調查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開展土地條件調查,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
各地要充分應用第二次土地調查等調查成果,采用遙感測繪、地理信息、“互聯網+”等技術手段,準確、高效推進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加強對調查隊伍監管和調查人員培訓,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術規范開展調查,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確保按時報送調查數據。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弄虛作假或篡改調查數據。調查成果要按要求、按程序逐級匯總上報。
二、調查時間安排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時間安排如下:
2018年3月底前,市級層面完成工作部署,建立組織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和技術規范;各縣(市、區)完成工作部署、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經費等工作。
2018年6月底前,市級層面開展試點、培訓和宣傳等工作,完善全市工作方案和技術規范;各縣(市、區)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技術規范,收集相關資料,做好各項準備。
2019年6月底前,各縣(市、區)開展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
2019年10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調查成果整理和審核,形成第三次土地調查基本數據并逐級上報省政府。
2020年,按照國家要求,各縣(市、區)完成2019年12月31日標準時點數據更新,形成最終調查數據成果逐級匯交;完成調查工作驗收,待國務院發布全國調查成果后,及時發布我市調查成果。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為確保第三次全省土地調查工作順利推進,各縣(市、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負責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地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共同推進第三次全省土地調查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牽頭做好調查方案和技術規范制定,組織實施外業調查和成果匯總,會同統計部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調查經費落實工作;水利、農業、林業、建設(測繪與地理信息)等部門負責提供本部門所轄領域相關資料,協同做好調查工作;其他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配合工作。
四、調查經費保障
各地要將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經費要及時足額撥付,保障土地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調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數據管理。各地要加強調查數據管理,落實數據安全管理措施,規范數據獲取、存儲、共享、維護、應用等工作。調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落實保密措施。對參與調查的單位和人員要開展保密教育,簽訂保密協議,履行保密義務,防止泄密。
(二)確保成果質量。各地要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要求,采取招投標方式擇優選擇技術強、信譽好的調查單位承擔調查任務,對調查單位實行有效監管,加強對調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審計。建立調查成果檢查驗收制度,確保土地調查成果質量。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媒體,全面、深入、準確宣傳開展此次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調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氛圍。
附件: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林 ?亮
副組長:王國鋒 ?市府辦副主任
邢志行 ?市國土局局長
成 ?員:曹永躍 ?市發改委副主任
魏葉華 ?市財政局副局長
陳冬生 ?市民政局副局長
周樂均 ?市國土局副局長
何小仁 ?市環保局副局長
季高峰 ?市建設(規劃)局總規劃師
王禮軍 ?市水利局副局長
呂曉東 ?市農業局副局長
謝永平 ?市統計局副局長
黃文松 ?市林業局副局長
王衛青 ?省第七地質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局,周樂均任辦公室主任,龔新法、潘孫偉任辦公室副主任,湯以勝、吳呂穩、趙奮軍、俞向紅為辦公室成員。
附件
麗政發〔2018〕15號.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