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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16W/2019-02714 | 文號 | 麗司〔2019〕51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起草背景?
為了適應機構改革后的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和《浙江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號)要求,對市司法局2019年8月31日前制定的、目前仍在適用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定期清理。?
二、起草過程?
2019年7月初,市司法局啟動本次全面清理工作,梳理出市局仍在施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9件。?
7月下旬至8月初,印發全面清理通知,征集局機關各處室清理意見。局立法處將根據各處室清理意見,梳理審核后形成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8月12日至16日,在局機關內部征求意見,同時8月12日至21日同步在市局門戶網站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至8月21日征求意見結束,未收到相關修改意見建議。?
9月4日,清理結果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三、清理結果?
因原市法制辦未以自己名義制定過行政規范性文件,故本次清理僅涉及原市司法局制發的、現仍然適用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0件,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3件、修改1件,保留繼續使用6件,具體目錄如下:?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 ?號? | 清理意見? |
1? | 麗水市非監禁刑罰社會調查評估辦法? | 麗司〔2010〕13號? | 決定廢止? |
2? | 關于開展“防脫管、防漏管、防嚴重再犯罪”專項活動的實施意見? | 麗司〔2013〕16號? | 決定廢止? |
3? | 麗水市公職律師管理暫行辦法? | 麗司〔2010〕59號? | 決定廢止? |
4? | 麗水市司法局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麗水市人民調解案件補貼辦法(試行)》的通知? | 麗司〔2010〕71號? | 決定修改但暫時保留使用? |
5? | 關于印發《麗水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麗司〔2014〕53號? | 保留繼續? |
6? | 關于印發<麗水市本級人民調解案件補助辦法(試行)>的通知? | 麗司〔2015〕37號? | 保留繼續? |
7? | 關于印發《麗水市司法局關于法律服務監管隨機抽查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 麗司〔2016〕72號? | 保留繼續? |
8? | 關于公布麗水市司法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麗司〔2017〕47號? | 保留繼續? |
9? | 關于印發麗水市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 麗司〔2018〕67號? | 保留繼續? |
10? | 麗水市本級律師行業發展扶持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 麗司〔2019〕47號? | 保留繼續? |
未列入《麗水市司法局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麗水市司法局決定修改但暫時保留使用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和已經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決定修改但暫時保留使用的文件,由市司法局業務處室提出修改方案后,按法定程序完成修改。?
四、施行時間?
為了更好地保護公眾利益的需要,且該通知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將有礙行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執行,故清理結果的通知自2019年9月9日起施行,不設置30日的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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