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
(二)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承擔殘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實施的輔助工作。
(三)研究宣傳殘疾人福利工作相關政策。
(四)承擔社會組織綜合黨委的輔助工作。
(五)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