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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23325006912735092/2020-10879 | 文號 | 麗財企〔2019〕43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金融辦 |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12-2019-0001 | 有效性 | 失效 |
開發區財政局、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市級融資擔保機構、各處室:
為貫徹落實《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17〕38 號)和《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二十條意見》(麗政辦發〔2018〕103號),規范融資擔保行業扶持資金的管理,促進融資擔保行業的健康發展,我們制定了《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行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
??????????????????????????????????????????????????????????????????????? ????麗水市財政局 ?
??????????????????????????????????????????????????????????????? ?麗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2019年2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行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17〕38 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二十條意見》(麗政辦發〔2018〕103 號,以下簡稱《二十條意見》)等精神,規范市本級融資擔保行業扶持資金的申報、使用、管理和監督,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資金支持對象及扶持范圍和標準?
第二條 ?扶持資金支持對象
(一)符合《實施意見》、《二十條意見》要求,在市本級(指市直和麗水經濟開發區)登記注冊的融資擔保機構。
(二)企業依法經營、財務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并按時準確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等相關報表。
(三)堅持以政策性融資擔保為導向。對為市區(含市直、麗水經濟開發區和蓮都區,下同)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貸款擔保費率不高于 1.5%、單戶擔保額不超過 500萬元。 ?
(四)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申報主體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不予扶持。
第三條?扶持范圍和標準
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為市區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貸款提供擔保可獲得以下扶持:
(一)業務補助
在 2020 年12 月31 日前,對為市區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月均擔保余額(擔保機構為其股東的擔保額按 70%計算)達到注冊資金 1.5 倍(含)以上的擔保機構給予基本業務補助和放大倍數業務補助。達到 1.5 倍(含)的擔保機構按月均擔保余額(下同)的 1%給予基本業務補助;達到2 倍以上的,在基本業務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放大倍數業務補助,其中:超過 2 倍(含 2 倍)以上至4倍以下的部分按 1.5%給予業務補助;超過4倍(含4倍)以上部分按 2%給予業務補助。單家擔保機構當年累計最高業務補助額不超過200 萬元。 ?
(二)風險補償
1.對擔保機構發生的實際風險損失,按照不同比例給予風險補償。在2017 年12 月31 日前,代償率控制在2%(不含2%)以內的按本年度代償總額的15%給予補償;代償率控制在2%-5%的按本年度代償總額的30%給予補償;代償率超過5%(不含5%)的不予補償。在2018-2020 年期間,代償率控制在2%(不含2%)以內的按本年度代償總額的 15%給予補償;代償率控制在2%-8%的按本年度代償總額的 30%給予補償;代償率超過8%(不含8%)的不予補償。單家擔保機構當年累計最高風險補償金額不超過 300萬元。 ?
注:擔保代償率=本年度累計擔保代償額/本年度累計解除的擔保額×100%。
2.本年度代償總額確認
本年度代償總額=(1)-(2)-(3)-(4) ?
(1)本年度發生的代償額,銀行已出具代償證明; ?
(2)本年度追回當年發生的代償額; ?
(3)本年度追回以前年度發生的代償額可抵減部分; ?
(4)以前年度追回代償額在本年度繼續抵減部分。 ?
注:以前年度發生的代償額在追回當年抵減代償額后仍有余額的,則該余額在以后年度計算風險代償總額時繼續予以扣除,直至結清為止。
(三)擔保費優惠補貼
在 2020 年底前,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已按原標準(擔保費率1.5%)降低 50%的,優惠部分由當地財政予以補貼。 ?
第三章?扶持資金的申報及審核撥付?
第四條?申報材料
(一)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行業扶持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
(二)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機構服務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明細表(見附件2);??
(三)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機構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業務代償明細表(見附件3); ?
(四)扶持資金計算說明及銀行出具的代償證明;
(五)誠信承諾書;
(六)融資擔保機構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七)融資擔保機構銀行賬戶信息。
第五條?申報、撥付時間
除有特別規定外,扶持資金申報時間截至次年 3 月底前,原則上次年6月底前完成資金撥付,每年兌付一次。 ?
第六條?申報、審核流程
(一)材料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五份,報市行業監管部門。
(二)材料審核。市行業監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根據需要可委托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并就申報機構的信用情況向市信用辦進行征詢。初審通過后市行業監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局、麗水經濟開發區行業監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融資擔保機構申報的材料進行聯合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將擬支持對象的相關信息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財政局報市政府審批。
(三)資金撥付。經市政府審批同意后,由市行業監管部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資金撥付文件,按現行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及時撥付資金。
第四章?扶持資金的管理與監督?
第七條?扶持資金的管理與監督
獲得扶持資金的擔保機構收到扶持資金后,一律充入擔保機構的風險準備金。擔保機構應嚴格按照現行財務有關規定做好財務處理,設立“擔保賠償準備——財政扶持資金”明細科目,扶持資金專項用于彌補實際代償損失,確保“單獨建賬,專款專用”。
轄區行業監管部門、財政部門應加強對融資擔保行業扶持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對存在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扶持資金或擅自改變扶持資金用途等違反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擔保機構,一經發現,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第五章?附則?
第八條?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和第三條第(二)款涉及的扶持資金由市財政、麗水經濟開發區財政按 5:5 比例分擔;第三條第(三)款涉及的扶持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融資擔保機構申請補助事項同時符合本辦法及上級政策獎補條件的,按就高原則給予補助(獲得上級競爭性分配資金除外)。 ?
第九條?中小微企業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11〕300號)認定。“三農”貸款是指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林牧漁業貸款。政策享受時間的認定以擔保標的發放時間為依據。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31日。 ?
附件:1.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行業扶持資金申請表 ?
?????2.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機構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業務月明細表
?????3.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機構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業務代償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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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
麗水市財政局 麗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麗水市本級融資擔保行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