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6894/2021-33475 | 文號 | 麗經信綜合〔2021〕25號 |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經信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經商局、麗水開發區經貿局,局內各處室:
現將《2021年度麗水市經信系統工作目標責任制考評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做好貫徹落實,確保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
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度麗水市經信系統工作目標責任制
考評辦法
為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和省經信廳的各項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和激勵作用,營造爭先創優、上下聯動的濃厚氛圍,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聚焦聚力,確保全面完成各項年度目標任務,加快我市生態工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考評對象
各縣(市、區)經商局、麗水開發區經貿局。
二、考評原則
1.堅持突出重點與統籌兼顧相結合。以市委、市政府和省經信廳部署的重點工作,并須分解到各地的目標任務為重點,兼顧創新性、常規性工作,切實落實責任、形成合力、爭先進位。
2.堅持定量為主與定性為輔相結合。注重求真務實,鼓勵創新發展,突出實效實績導向,以數據事實說話,按照速度和質量相統一,量化各項重點指標、重點工作進行考核計分,同時輔之定性分析與綜合評價。
3.堅持日常督導和年終評定相結合。采取過程管理和結果評價相結合,實行年初建賬、年中記賬、年終交賬,注重平時記錄、日常督導,簡化考核內容和考核程序,力求考評精準性和實效性。
三、考評內容與計分辦法
考評內容分重點工作、創新工作、綜合評價和一票否決項,總分100分。具體分值和計分辦法詳見附表。
(一)重點工作完成情況(90分)。
1.定量核心指標。主要包括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制造業投資增速、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增速等3項指標。
2.定量重點指標。主要包括畝均效益、項目建設、智能化技術改造、騰籠換鳥、綠色制造、技術創新、示范試點(資金項目)爭取、新增小微企業園個數、小升規企業數、隱形冠軍企業培育數、5G基站建設等11項指標。
3.定性重點工作。主要包括政務信息、重點企業運行監測調查、“畝均論英雄”改革、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精準服務企業、發展數字經濟、數字化改革(數字經濟系統建設工作)、推進精準合作、醫藥儲備等9項工作。
(二)創新工作開展情況(5分)。
1.各地經信工作受到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發文肯定推廣或領導批示表揚的,受到國家工信部、省經信廳文件通報表揚(表彰)或推廣的,分別按國家級、省級、市級給予每次加3分、2分、1分。
2.積極開展各項創新試點示范工作(不含單個企業試點),對列入省級以上試點的工作,給予每項加1分。
3.同一工作同時滿足多次多層級加分條件的,按“就高”原則予以一次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4.此項考核,年終由各地申報,提供佐證材料,報市經信局經濟運行處審核匯總后,報局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三)綜合評價(5分)。
由市經信局班子領導結合各自分管工作對各地完成工作質量情況進行綜合性評分,由經濟運行處匯總后取平均分。
(四)“一票否(決)優”事項。
對考核年度內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發生黨風廉政嚴重問題的、本轄區經信領域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2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規上工業增加值累計增速排在全市末三位的,實行“一票否優”,取消當年考核優秀等次和先進單位的評定推薦資格。
四、考評等次
綜合考評檔次分優秀、優勝兩檔,綜合考評總得分第1~4名為優秀單位,第5~10名為優勝單位,如有“一票否優”事項的,按得分情況順序遞補。對得分前3名的優秀單位推薦上報省經信廳參加省級先進單位評選。
五、其他事項
(一)麗水市經信局成立由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考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經濟運行處,負責牽頭考評日常工作。
(二)綜合考評不組織現場實地考核,原則上不要求統一制作報送考核匯報材料。市經信局機關各處室(下屬單位)要加強考核項目的過程管理服務指導,及時動態掌握各考核項目完成情況,相關數據原則上以統計等職能部門為準,盡量減少考核書面臺賬,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三)年度綜合考評原則上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量化指標原則按前11個月數據考核)。2021年12月20日前,市經信局機關各處室根據平時記錄、抽查、督導等方式掌握情況進行考評打分,經局處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簽后交經濟運行處匯總,經濟運行處匯總提出考評結果建議報局黨組研究審定,并將推優名單報省經信廳。
(四)年度考評結果由市經信局發文通報各地經信部門,同時抄送同級黨委、政府,并在下年度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上予以通報表揚。
(五)遇有上級臨時布置的重點目標考核任務,由責任處室提出建議經市經信局黨組同意后可增列為年度綜合考評內容。
附件:2021年度全市經信系統工作目標責任制考評表
附件
2021年度麗水市經信系統工作目標責任制考評表
序號 | 考評內容 | 分值 | 計分辦法 | 主評處室 |
一、定量核心指標(38分) | ||||
1 | 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 | 20 | 1.規上工業增加值累計增速12分,第一名的得滿分,其他按功效系數法計算得分; 2.高于全省全市平均增速3分。高于全市平均增速得2分,高于全省平均增速得1分,未達到全省全市平均增速不得分; 3.當月增速3分。當月增速增長15%以上的得滿分,增長在8-15%之間的得2分,增長在0-8%之間的得1分,負增長的不得分; 4.完成目標任務2分。完成2021年目標責任書確定目標的得1分,完成四季度下達目標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經濟運行處 |
2 | 制造業投資增速 | 10 | 1.制造業投資增幅超過全市目標(15%)的得5分,超過市下達年度目標的得8分,不重復計分,其余不得分; 2.工業投資增幅、技術改造投資增幅高于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幅分別得1分,其余不得分。 | 產業投資處 |
3 |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增速 | 8 | 1.規上數字經濟核心制造業增加值分值占4分。其中增加值總量分值2分,排第1名得滿分,其他名次每下降1名遞減0.05分;增速分值2分,其中增加值增速達到12%得1.5分,每升降1個百分點加扣0.1分,加扣分以1分為限; 2.規上數字經濟核心服務業營業收入分值占3分,其中營業收入規模分值1.5分,排第1名得滿分,其他名次每下降1名遞減0.05分;營業收入增速分值1.5分,排第1名得滿分,其他名次每下降1名遞減0.05分; 3.新增規上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數1分。完成任務數的得0.5分,每超額完成1家企業加0.2分,最高加0.5分,未完成任務,按每少1家扣0.2分,最多扣到不得分。 | 信息化處 |
二、定量重點指標(25分) | ||||
1 | 畝均效益 | 3 | 1.規上工業畝均增加值增速第一名的得1分,其他按功效系數法計算得分; 2.規上工業畝均稅收增速第一名的得1分,其他按功效系數法計算得分; 3.低效企業整治家數任務完成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經濟運行處 |
2 | 項目建設 | 3 | 1.新增工業供地面積完成目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2.新落地制造業項目完成目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3.制造業重點項目投產完成目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產業投資處 |
3 | 智能化技術改造 | 3 | 1.規上企業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改造率30%以上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2.新增工業機器人數量完成目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產業投資處 |
4 | 騰籠換鳥 | 2 | 1.“低散亂”整治完成目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2.淘汰落后產能完成目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產業投資處 |
5 | 綠色制造 | 2 | 1.清潔生產審核完成目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2.節水型企業創建完成目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產業投資處 |
6 | 技術創新 | 2 | 完成新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新產品鑒定年度目標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產業投資處 |
7 | 示范試點(資金項目)爭取 | 2 | 1.爭創省工業與信息化專項資金最多的單位得1分,其他按與最高單位的比例得分; 2.各類示范試點入圍家數達到年度目標的得1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產業投資處 |
8 | 新增小微 企業園個數 | 2 | 小微企業園建設提升試點縣完成新增小微企業園2個以上(包含省、市級認定,其中省級認定必須為1個以上)得1.5分,超額加0.5分;其他縣(市、區)、開發區完成新增省級認定小微企業園1個,得1.5分,超額加0.5分;完成新增市級認定小微企業園1個得0.5分,超額加0.5分。 | 企業處 |
9 | 小升規 企業數 | 2 | 蓮都10家、開發區40家、龍泉20家、青田15家、云和3家、慶元5家、縉云20家、遂昌8家、松陽6家、景寧3家。完成年度目標得3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以省認定為準。 | 企業處 |
10 | 隱形冠軍企業培育數 | 2 | 1.有申報省隱形冠軍(或培育)企業的得0.5分,有被省評選為省隱形冠軍企業的1家得1分,有被列入培育企業的得0.5分(最高得1分,有被評為隱形冠軍及培育企業的不累計得分); 2.開展“專精特新”培育工作,完成“ 專精特新” 入庫培育確保企業數(家)目標得0.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以省認定為準。各地目標任務為:蓮都80家、開發區80家、龍泉110家、青田150家、云和70家、慶元70家、縉云150家、遂昌70家、松陽70家、景寧50家。 | 企業處 |
11 | 5G基站建設 | 2 | 各縣(市、區)、開發區完成任務數的得基礎分1.5分,超額完成的每1個基站數量加0.1分,最高加0.5分;未完成任務數的,按每少1個基站數量扣0.1分,最多扣1分。 | 信息化處 |
三、定性重點工作(27分) | ||||
1 | 政務信息 | 2 | 1.按《麗水市經信局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辦法》要求打分,以信息得分折算考核總分; 2.第一名得分為考核總分,其他單位的考核得分按信息得分與第一名分差大小來計算,公式為:考核總分+(該單位信息得分-第一名單位信息得分)/(第一名單位信息得分-最后名單位信息得分); 3.凡發生重大緊急信息遲報、瞞報、漏報的,政務信息年度考核為0分。 | 辦公室 |
2 | 重點企業運行監測調查 | 2 | 1.按月度平均上報家數,最多的得1分,其余參照上報率最高的縣(市、區)的按比例得分; 2.各縣(市、區)重點監測樣本企業數最多的得0.5分,其余參照最多縣(市、區)的按比例得分; 3.每月及時精準報送規上產值、規上增加值排摸預測情況,及時完成各類快速調查的得0.5分。 | 經濟運行處 |
3 | “畝均論英雄”改革 | 2 | 1.9月底前完成2020年企業績效綜合評價并公示的得0.4分; 2.完成2020年度工業企業績效綜合評價報告的得0.4分; 3.按時完成省市布置工作的得0.4分; 4.落實要素差別化政策,并按季報送政策落實情況、低效企業整治情況的得0.4分; 5.在省級以上報刊宣傳1篇以上得0.4分。 | 經濟運行處 |
4 | 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 | 4 | 1.各類示范試點入圍家數達到年度目標的得1.5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2.工業投資、技術創新、產業轉型升級、綠色制造與新能源、生產性服務業5塊工作日常工作完成情況分三檔評價得分(總分2.5分)。 | 產業投資處 |
5 | 精準服務 企業 | 4 | 1.企業碼人員保障1分:局內有固定干部負責企業碼和企業服務綜合平臺工作得0.5分,實現市場化專職人員運營得0.5分; 2.企業碼運營數據2分:6月開始,參照省對市企業碼運營考核機制,對各縣市企業碼運營數據考核排名,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8分,依次類推,到考核截止時間,按照總得分排名; 3.建立縣內規上企業駐企服務員全覆蓋機制,開展精準服務企業大走訪專項活動,并由完善的駐企服務員名單、走訪企業、解決企業困難數據臺賬的得1分; 4.加分項:承辦全市現場會的加0.5分。 | 企業處 |
6 | 發展數字 經濟 | 5 | 1.組織申報省市級項目情況得分1分。縣(市、區)、開發區完成任務數的得0.5分,每超額申報1個項目加0.2分,最高加0.5分,未完成任務按比例扣分; 2.電子信息制造業發展情況得分1分。其中工業總產值分值0.5分(第1名得滿分,其他名次每下降1名遞減0.05分),工業總產值增速分值0.5分(第1名得滿分,其他名次每下降1名遞減0.05分); 3.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情況得分1分。其中軟件業務收入規模分值0.5分(第1名得滿分,其他名次每下降1名遞減0.05分),軟件業務收入增速分值0.5分(第1名得滿分,其他名次每下降1名遞減0.05分); 4.按省、市政府及全省經信系統有關數字經濟方面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情況得1分,根據工作開展實績以及工作配合程度分檔計分。政策規劃編制、《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宣貫落實、推進5G網絡建設“一件事”集成改革、日常行業統計監測報送、項目申報情況等工作未開展的每項扣0.2分; 5.加扣分項1分。(1)三大指數全省排名后退的每項扣0.3分,前進的每項加0.3分;(2)專項工作獲得省、市級獎勵或通報表揚的每一次(項)分別加0.5、0.3分,被省、市級負面通報的,每一次(項)分別扣0.5、0.3分。加扣分最多1分。 | 信息化處 |
7 | 數字化改革-數字經濟系統建設工作 | 4 | 1.完成制定建設方案,組建工作專班,開展任務體系拆解等基礎工作得1分,工作每缺1項扣0.2分; 2.完成各地門戶建設并按要求及時上線得0.5分; 3.組織開展細分行業產業大腦建設工作得0.5分; 4.按省、市數字化改革及省、市數字經濟系統建設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情況得分1分。按照各地工作開展實績以及工作配合程度分檔計分; 5.按要求組織開展信息宣傳工作,被省、市改革辦、數字經濟專班錄用的按篇數計分,省級記0.2分、市級記0.1分,計分上限為1分; 6.申報全省行業產業大腦建設試點得0.2分,被列入的再加0.3分;未申報的不得分。上述總得分上限為4分。 | 信息化處 |
8 | 推進精準 合作 | 2 | 完成精準合作“一局長一項目”單個項目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數得滿分,未完成不得分。 |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
9 | 醫藥儲備 工作 | 2 | 根據省、市醫藥儲備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藥儲備制度,開展醫藥儲備工作。完成工作任務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產業行業發展中心 |
四、創新工作開展情況(5分) | ||||
1 | 工作表彰 | 5 | 各地經信工作受到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發文肯定推廣或領導批示表揚的,受到國家工信部、省經信廳文件通報表揚(表彰)或推廣的,分別按國家級、省級、市級給予每次加3分、2分、1分。 | 由各地申報,經經濟運行處審核匯總后,報局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
2 | 積極開展各項創新試點示范工作 | 對列入省級以上試點(不含單個企業試點)的工作,給予每項加1分。 | ||
五、綜合評價(5分) | ||||
1 | 綜合評價 | 5 | 由局領導結合各自分管工作對各地完成工作質量情況進行綜合性評分,由經濟運行處匯總后取平均分。 | 局領導 |
六、“一票否(決)優”事項 | ||||
“一票否(決)優”事項 | 1.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發生黨風廉政嚴重問題的; 2.本轄區經信領域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2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 3.規上工業增加值累計增速居全市末三位的。 | 機關黨委、企業處、 經濟運行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