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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32500MB1960337R/2022-39490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2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0號)、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1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衛老齡發〔2022〕25號),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康養體系建設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浙委辦發〔2020〕63號)及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12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浙衛發〔2021〕3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一)簡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19〕17號)精神,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限制。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各地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各地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及需求評估、人才培訓等服務。(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統籌推進醫養結合設施布局和建設。各級政府應根據區域內老齡化形勢和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統籌做好醫療、養老設施規劃布局,預留必要的發展空間。鼓勵社會閑置房產在符合相關規劃和規范的前提下用于醫養服務設施建設;國有閑置房產用于醫養服務的,在招租方式、長租期、租賃價格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各地在規劃布點時,應優先考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與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等設施同址或毗鄰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養老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改擴建時,要統籌考慮醫養結合服務功能。新建“未來社區”的,須建設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市自然資源局、市建設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因地制宜多形式開展醫養結合
(四)規范醫養簽約服務。制訂醫養簽約服務規范,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鼓勵未設置醫療機構或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弱的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以多種形式開展簽約合作,提高服務頻次和質量,加強工作評價。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醫療機構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打造為醫養結合重要平臺,明確老年健康服務基本項目,為居家社區機構老年人提供全面、連續、有針對性的服務。在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鼓勵和推進有余力、有閑置床位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設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床位,積極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開展中醫特色老年人康復、護理、養生保健服務。支持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開設醫養結合病床,或轉型為醫養結合機構,為失能老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支持醫療機構開展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積極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市縣級公立醫院可直接作為評估機構,具備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會辦醫療機構可申請成為評估機構。協同推進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建設、專業護理人才培養以及認知障礙社區早期篩查評估干預、社會宣傳等工作,有效提升認知障礙專業照護水平。到2025年,各縣(市、區)均有一家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院內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院內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個數達到10-15家,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醫療機構康復護理床位達5.5張,每萬名老年人擁有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床位20張。(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鼓勵養老機構特別是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或提供場所引入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到2022年,所有養老機構均能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規范的醫療衛生服務。通過完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家庭醫生團隊服務點、開展巡回醫療服務等方式,推進社區醫養結合發展。推進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建設,到2025年,護理型床位占養老機構床位總數60%以上。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確有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條件的,可以由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在機構內建立家庭病床,并按醫保規定結算相關醫療費用。將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療聯合體管理。整合醫養康養資源,引導醫療、康復、養老資源下沉到基層,以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依托,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緊密合作關系,建立康養聯合體,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到2025年,全市建設100家以上康養聯合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七)支持開展上門醫療衛生服務。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和醫養結合服務項目。積極貫徹《關于加強老年人居家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20〕24號)精神,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和有能力的醫養結合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居家醫療服務。推動醫療機構將上門醫療服務向養老機構拓展。建立上門醫療衛生服務的標準、規范,支持醫療機構通過特需服務定價提供老年人居家醫療服務。有關醫療機構為上門服務的醫務人員配置工作記錄儀、定位追蹤和一鍵報警等裝置,購買醫療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切實保障醫患雙方安全。(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提升老年醫療服務能力。依托麗水市第二人民醫院建立市老年醫療中心,負責指導全市老年醫療的臨床、教學、科研、培訓等工作。推動老年醫學科和康復醫學科規范化建設,到2025年,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和中醫醫院老年醫學科和康復醫學科規范設置率分別達到65%以上及100%。積極推動成立麗水市老年醫學老年病專科聯盟。充分挖掘潛力,通過新建、改建、功能轉型等舉措,推進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機構建設。到2025年,全市新增老年醫院、護理院、康復醫院等機構6家以上。加強安寧療護服務,在麗水市第二人民醫院設立安寧療護指導中心,到2025年,各縣(市、區)至少建立1個安寧療護病區,2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信息化支撐能力。圍繞解決偏遠山區老年人看病難、急救難問題,進一步優化智慧流動醫院、5分鐘社會救護圈數字化場景應用建設。推進數字化助老麗水樣本行動,大力發展“互聯網+”健康養老服務。利用有線電視平臺,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老年人家庭間雙向交流的視頻系統,滿足預約掛號、預約上門、問診咨詢、慢病隨訪、續方配藥、應急救助等服務需求。推進通過可穿戴設備和便攜式、自助式健康監測等設備,重點對高齡、獨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開展基本健康狀況動態監控。(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市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
(十)完善醫保支持政策。按規定將滿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相關診療和康復項目逐步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落實老年人慢性病用藥長處方制度。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GR)、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逐步提高床日支付標準。根據老年人多病共存、治療復雜、住院時間長等疾病特點,探索建立滿足老年人基本需求、兼顧社會滿意度、保障醫務人員待遇、醫保基金不浪費的特殊醫保政策。推進安寧療護服務在醫保總額控制下按床日標準付費。對醫養結合機構開通異地就醫醫保結算提供支持。在醫養結合機構接受醫療服務,享受當地同等級醫療機構醫保報銷比例待遇。(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大人才培養激勵力度。探索建立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人才模式。持續開展全市養老護理員和家庭照護者職業技能培訓。將確有就業能力和培訓需求、未按月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人員的技能培訓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補貼范圍。支持在大型示范性養老機構設立養老護理員、認知障礙照護培訓基地。到2025年,每萬名老年人擁有持證養老護理員達到25人以上。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與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享有同等的職稱評聘、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醫養結合機構沒有條件為醫務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培訓的,由衛生健康部門統籌安排。按照醫師多點執業的相關規定,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鼓勵社會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各地有關醫療機構要優化內部績效分配,建立相關培訓、晉升、收入激勵機制,以保障老年醫學科醫護人員配備,調動其積極性,促進老年醫學科規范有序較快發展。各級政府福彩公益金,要加大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支持力度。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其養老服務部分享受養老機構同等扶持政策。(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完善收入分配和價格政策。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收費標準原則上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公立醫療機構院內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與養老機構開展簽約服務、為老年人開展居家醫療服務及老年人能力評估、在養老機構設置分院開展醫療服務等醫養結合服務的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額,單位內部分配時,應向從事一線工作的醫務人員傾斜。(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養結合規范有序發展
(十四)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監管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醫保部門加強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含醫療救助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監管。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做好新冠肺炎等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打造麗水醫養結合品牌。加強醫養結合項目招商引資和宣傳推介,引進和培育一批有較強實力、知名度高的醫養結合龍頭企業,促進醫養結合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研究制定評定辦法,完善獎勵機制,推動建設一批醫養結合示范項目,選樹一批具有示范帶動效應的醫養結合服務典型。到2025年,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有帶動示范效應的醫養結合機構。(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實施意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 ? ? ? ? ? 麗水市民政局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 ? ? ?麗水市教育局
麗水市財政局 ? ? ? ? ? ? ?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麗水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