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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2-39966 | 文號 | 麗政發(fā)〔2022〕25號 |
| 組配分類 | 規(guī)范性文件庫 | 發(fā)布機構 |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guī)范性文件統(tǒng)一編號 | ZJKC00-2022-0006 | 有效性 | 失效 |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進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據《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358號)、《浙江高質量發(fā)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qū)實施方案(2021—2025年)》《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的通知》(麗政發(fā)〔2020〕13號)精神,決定從2022年7月1日開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910元統(tǒng)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35元。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