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960337R/2023-43990 | 文號 | 麗衛函〔2023〕482號 |
| 組配分類 | 其他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市直醫院:
根據《浙江省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浙公競辦〔2023〕6號)和《麗水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整改工作的通知》(麗公競辦〔2023〕19號)要求,為了促進我市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市場的公平競爭,經研究,決定就做好全市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整改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廢止有關文件
決定廢止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公布2020—2022年全市醫療責任保險競爭性談判結果的通知》(麗衛函〔2020〕115號)、《關于公布 2023-2025年全市醫療責任保險競爭性談判結果的通知》(麗衛函〔2023〕76 號)兩份文件,從即日起該文件中的有關規定不再執行,2023年度已以共保體形式參保的醫療責任保險的保費到期后自行選定形式續保,各醫療機構可自主選擇有資質的保險公司承接醫療責任保險。
二、做好醫療責任保險接續工作
醫療責任保險是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的主要形式,對化解醫療矛盾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具有重要作用,需要長期堅持和完善。各地各單位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及平安醫院建設有關要求,切實做好麗衛函〔2023〕76號等文件廢止后的有關銜接工作,積極推進醫療機構投保醫療責任保險,實現公立醫療機構應保盡保,鼓勵民營醫療機構自愿參保,確保全市醫療糾紛的有效處置和防范,共同維護和諧醫患關系。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