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32j/2023-44508 | 文號 | 麗財采〔2023〕196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財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12-2023-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麗水市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全市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活動,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項目評審質量和效率,我局制訂了《麗水市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麗水市財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范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實現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源共享,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項目評審質量和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浙江省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浙江省政府采購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行政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本辦法所稱遠程異地評審,是指依托電子交易平臺,通過遠程協調、視頻語音實時交互等技術,實現市域范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共享共用,評審小組異地多點評審,全程在線監督的電子評審活動。
(二)評審小組包括政府采購項目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磋商小組、單一來源協商小組。評審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組成。
(三)遠程異地評審場所分為主場和副場。政府采購項目進場交易的公共資源交易場所為主場,主場以外的其他交易場所為副場。
(四)本市行政區域內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活動,適用本辦法。
(五)鼓勵滿足條件的政府采購項目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開展評審活動。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采用遠程異地評審。
(六)隔夜評審項目、需現場查看樣品的項目、涉密項目以及其他不適宜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項目不采用遠程異地評審。
二、組織管理
(一)麗水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區域內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各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應當設立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服務崗位,確定專人負責遠程異地評審工作的管理、服務、協調和系統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遠程異地評審內控管理、設施設備管理等制度。
(二)麗水市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對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依規處理投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遠程異地評審活動由采購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采購組織機構)負責組織實施。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評審的項目,采購組織機構應向項目進場交易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請,并依法組建評審小組。
(四)采購組織機構可根據項目實際需要采用指定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副場。
(五)主、副場評審專家應當從依法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產生,由采購組織機構負責抽取。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方式管理辦法》等規定,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審專家的,經主管預算單位書面同意,采購人可以自行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
(六)除評審專家不能滿足抽取需求外,同一政府采購項目在同一評審副場最多2名評審小組成員參與評審,采購人代表原則上在主場參與評審。主場評審專家數量較少或者無相應專業評審專家的,可采用評審專家全部在副場評審的方式。
(七)評審專家在確認參加評審后,因故不能參加評審導致評審現場專家數量不符合規定的,由采購組織機構按規定及時進行補抽。如時間緊急無法補抽且需補足人員不超過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二分之一的,應自行補足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和預算主管部門備案。
(八)主、副場的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評審專家應按時參加遠程異地評審活動,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服從現場管理,認真執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獨立客觀公正地按照采購文件明確的評審標準和方法進行評審,協助配合處理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等事宜。
三、技術與設施保障
(一)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保障網絡連通、系統正常運行,確保遠程異地評審活動順利進行。副場不得無故拒絕主場遠程異地評審申請,并為遠程異地評審活動提供無償服務。
(二)主、副場應按照開展遠程異地評審要求,配置具有獨立隔斷的遠程異地評審機位,按系統標準配置評審計算機、音頻通話、視頻監控、視頻會議、桌面監控和身份識別認證等設施設備,滿足遠程異地評審所需軟硬件等各項要求。主、副場應采用加密或其它有效措施實現數據傳輸的保密性,確保項目評審及過程數據傳輸安全、保密。
四、組織評審
(一)主、副場應當指定專人負責遠程異地評審秩序維持、評審過程見證、評審專家行為記錄,以及系統數據錄入、維護和臺賬管理等工作。主、副場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別負責參與遠程異地評審的專家身份驗證工作,統一保管通訊工具,引導至評審機位,并為其提供技術協助和服務。
(二)評審小組應當確定評審小組組長,評審小組組長由評審小組成員推選產生,采購人代表不得擔任評審小組組長。評審小組組長除組織評審、統籌工作進程等常規職責外,同時負責組織詢標、組織表決、提交評審報告、下達評審結束等指令功能的操作。評審小組需要進行討論或者表決的,應當通過電子交易平臺,以音視頻、在線文字交流等方式進行,討論、表決過程進行全過程記錄。
(三)在評審過程中,評審小組認為需要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作必要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由評審小組組長發出詢標指令。詢標問題及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均應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進行。
(四)在評審過程中,按照采購文件要求需要演示、講解的,由采購組織機構邀請相關供應商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進行演示、講解。
(五)評審小組成員應當使用電子簽名簽署評審報告,收到評審小組組長下達評審結束的指令后方可離場。主、副場評審專家共同出具評審結論,對評審結論持有異議的評審小組成員應當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審小組成員拒絕在評審報告上簽名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審結論。評審小組應當對此作出書面說明并記錄在案。
(六)遠程異地評審項目需要對評審結果進行重新評審的,采購組織機構應按有關規定,組織原評審小組或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遠程異地或集中評審。
(七)評審結束后,因供應商質疑,需評審小組協助答復質疑的,可以組織原評審專家進行遠程異地或集中協助答復質疑。
五、應急處置
(一)項目開標后,評審工作開始前,因主場電力故障、網絡故障、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無法評審的,采購組織機構可以推遲評審開始時間,待故障解除后開始評審;超過2小時無法解除故障的,由采購組織機構確定是否進行評審。如延期評審,經采購人本級財政部門同意后,采購組織機構可停止評審活動,采購組織機構應當并會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做好響應文件和相關評審資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組建評審小組評審。
副場出現故障的,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及時通知主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采購組織機構,短時間內無法解除的,采購組織機構應及時更換副場并做好專家補抽工作。被更換的副場評審專家不得泄露與評審有關的任何情況,并應在離場前簽署保密承諾。故障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做好響應文件的保密和清理工作。
(二)在評審工作開始后,因主場或副場電力故障、網絡故障、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評審中斷的,在2小時以內解除故障的可繼續評審;超過2小時無法解除故障的,由采購組織機構確定是否繼續評審。如延期評審,經采購人本級財政部門同意后,采購組織機構可停止評審活動,采購組織機構應當并會同主場、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做好響應文件和相關評審資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組建評審小組評審,原評審小組作出的評審意見無效。原評審小組成員應當對評審情況保密,不得對外泄露與評審有關的信息與情況,并應在離場前簽署保密承諾。
(三)采購組織機構應當將變更、重新組建評審小組的情況予以記錄,并隨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六、監督和檢查
(一)遠程異地評審的政府采購項目,由采購人本級財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主、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現評審活動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應當及時報告采購人本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對遠程異地評審項目的采購活動進行檢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當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三)主、副場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七、附則
(一)主、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妥善保存好遠程異地開評審活動全過程中形成的場地音視頻資料,保管期限從評審結束之日起不少于3個月;采購組織機構應當在評審結束后10天內通過電子交易平臺下載保存主、副場開評審活動全過程形成的音視頻資料和專家桌面操作錄屏資料,保管期限從采購結束之日起不少于5年;采購組織機構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將主、副場開評審活動過程中形成的電子文檔和其他需要存檔的資料制作成項目檔案,保管期限從采購結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二)遠程異地評審項目的專家評審費用按主場標準計算,由采購人或集中采購機構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規定支付專家評審費用。
(三)遠程異地評審過程中,評審專家需要用餐保障的,集中采購項目由主、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別安排評審專家用餐并承擔費用,分散采購項目由采購組織機構安排主、副場評審專家的用餐并承擔費用。
(四)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