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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紅綠金”融合發展項目獎補辦法》已于2023年3月24日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護紅色遺產、弘揚紅色文化、傳承紅色基因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市第五次黨代會、市委五屆二次全會要求,發揮麗水革命老區的獨特紅色資源優勢,推動全市紅色鄉村在弘揚革命精神、傳承紅色基因上開展變革性實踐,加快構建“三大躍遷”協同并進、“紅綠金”融合協調發展的新格局,特制定本辦法。
二、文件依據??
(一)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第五次黨代會報告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麗委辦發[2022]3號)
(二)《關于實施“紅耀綠谷、強基共富”工程的意見》(麗委發[2022]10號)
(三)《麗水市革命遺址保護條例》
三、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內容涉及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項目選擇范圍、項目程序、獎補資金安排、其他要求等六大板塊,附件涉及項目獎補計劃表、項目申報表、項目評選指標參考。
四、具體內容
該《辦法》明確2023年-2024年,市財政共安排不超過1000萬元,集中獎補扶持“紅綠金”融合發展項目6個。
明確選點要求為經濟基礎中等,或者基礎條件較弱但發展潛力較好的紅色示范村,也可以是圍繞紅色示范村聯合周邊村組成的共同產業發展片區安排項目。2020年以來累計已獲得財政資金超過1000萬元的紅色示范村不納入此次獎補范圍。項目性質為紅色示范村產業發展類項目,項目總投資達到100萬元以上。原則上建設期限不超過12個月,項目運營期限為6個月以上。
明確獎補資金由項目建設補助資金和項目運營激勵資金組成,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180萬元。項目補助資金分兩次下達。第一次為項目立項后,第二次為項目中期評估通過后,撥付剩余補助資金。項目激勵資金根據項目運營、實際效益等情況進行核驗打分,根據得分排名設置一二三等獎各1名,分別再給予項目激勵資金60萬元、45萬元、30萬元,但入選項目應達到一定基礎分,否則不予激勵。
五、關于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2023年4月25日起實施。
六、解讀機關
由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讀。聯系處室:市委農辦秘書處,聯系電話:0578-20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