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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325000986461759/2023-42465 | 文號 | 麗市監〔2023〕51號 |
| 組配分類 | 其他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市局開發區分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企工程,根據《麗水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麗市監〔2023〕3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決定組織開展麗水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以下簡稱“市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示范引領、典型帶路,高位推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促進企業實施創新發展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果和管理能力。
二、申報條件
專利類、商標(地理標志)類、版權類市示范企業申報條件詳見《管理辦法》。
三、認定程序
(一)企業申報。市直企業申報專利類、商標(地理標志)類示范企業直接向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提出認定申請,各縣(市、區)和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申報專利類、商標(地理標志)類示范企業向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市直企業申報版權類示范企業直接向市新聞出版局提出認定申請。各縣(市、區)企業申報版權類示范企業向轄區新聞出版部門提出認定申請,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申報版權類示范企業向蓮都區新聞出版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二)縣(市、區)初審。轄區相關職能部門對推薦企業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等逐一進行初審,確保企業申報條件及相關材料符合申報要求,提交材料不得存在涉密內容。
(三)部門審核。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新聞出版局分別對縣(市、區)初審后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審核的材料負責。
(四)組織評定。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新聞出版局分別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可組織企業集中答辯或專家實地審查;評審后提出示范企業建議名單并統一匯總至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五)名單公示。由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向社會公示擬認定示范企業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過程中,市相關職能部門對有異議的企業進行必要的復核。經復核,異議成立的,取消其示范企業資格,并將復核結果告知異議提出人。
(六)發文認定。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由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新聞出版局聯合發文認定并授予麗水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稱號。
四、報送要求
(一)報送材料。申報企業按《管理辦法》第二點的“申報材料”要求報送,麗水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表和承諾書見附件,證明材料等按《管理辦法》第二點的“申報材料”要求順序排列,涉及專利產品需提交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網址:www.zlcp.org.cn)備案管理后確認。
(二)報送時間及方式。請申報企業按照申報類型于7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匯總表的紙質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報送至各縣(市、區)、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職能部門,逾期不予受理。各地相關職能部門于8月6日前將初審后的申報材料、匯總表按類型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新聞出版局。
五、其他
(一)申報市示范企業的,請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開發區市場監管分局統一函詢征集近三年無重大質量、重大安全、嚴重環境污染、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事件、嚴重失信行為相關證明。
(二)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切實做好本轄區示范企業培育和推薦工作,把好申報主體資格關、材料關、程序關和質量關,確保數據真實、材料完整并按時上報。
咨詢電話:市市場監管局專利類:2129732;
商標地理標志類:2298750;
市新聞出版局版權類:2098725。
附件:1.麗水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2.麗水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表
3.2023年市示范企業申請匯總表
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麗水市新聞出版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市監〔2023〕51號關于開展2023年麗水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