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74939Y/2023-43174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8-2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2023年8月15日,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麗水市民政局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麗水市殘疾人聯合印發關于修訂《麗水市“浙里惠民保”長期護理責任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麗醫保發〔2023〕58號),現就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確定“浙里惠民保”長期護理保障責任試點單位的通知》(浙醫保聯發〔2022〕46號)、《關于深化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浙醫保聯發〔2022〕6號)、《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在麗水市“浙里惠民保”中增設長期護理責任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2〕69號)等文件規定,為進一步完善麗水市“浙里惠民保”長期護理責任定點護理服務機構準入管理,更好為人民群眾提供長護險服務,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內容
將第五條第(一)項內容修訂為“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能確保護理服務質量。規范經營,近6個月內(不足6個月的自開業以來)無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醫保部門行政處罰”。
三、適用對象
養老機構、醫療機構、殘疾人托養機構、其他符合長期護理服務條件的企業或社會組織等。
四、實施時間
《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起實施。
五、解讀機關和咨詢方式
解讀機關: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咨詢方式:0578-20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