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419H/2024-42274 | 文號 | 麗發改能監〔2024〕169號 |
| 組配分類 | 其他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遂昌縣發改局、浙江億德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遂昌縣發改局《關于要求對浙江億德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BOPP薄膜項目進行節能審查的請示》(遂發改〔2024〕20號)及相關材料已收悉。根據省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區域節能審查管理的意見》(浙發改能源〔2021〕42號)等規定,我委組織有關專家對《浙江億德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BOPP薄膜項目節能報告》(下稱節能報告)進行了評審,原則同意該節能報告。審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內容和政策符合性
浙江億德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BOPP薄膜項目,固定資產投資20000萬元,用地38畝,新建廠房等建筑面積46761平方米,項目新增1條幅寬10.4米BOPP薄膜生產線(包括送料風機、過濾器、擠出鑄片系統、拉伸定型系統、牽引機、收卷機等),及分切機、造粒機、真空清洗爐、螺桿式空壓機、燃氣導熱油鍋爐等生產、輔助設備,配套設置廢氣、廢水收集處理等設施,廠房屋面安裝1.51MW光伏發電系統,形成新增年產6萬噸BOPP薄膜的生產能力(原有已批在建項目為年產6萬噸BOPP膠帶及1萬噸水性丙烯酸酯壓敏膠乳液)。該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淘汰及限制類項目,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省、市相關產業政策,符合當地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及產業布局。
二、項目能耗和指標
項目采用的主要能源種類為電力、天然氣和耗能工質自來水,項目新增設備裝機總功率為4564千瓦,三班制生產,需新增變壓器容量共4500千伏安。項目完成后測算年新增用電2529萬千瓦時,其中光伏發電量約151萬千瓦時,天然氣141萬立方米,自來水2.54萬立方米,年綜合能耗為8891噸標準煤(等價值,當量值為4824噸標準煤,包括光伏發電量),項目完成后企業整體年綜合能耗為13858噸標準煤(等價值,當量值為8875噸標準煤,原有項目采用審批數據),項目所需能源均能在當地有保障供應。
項目完成后測算可比單位產品綜合能耗為83.74千克標準煤/噸,符合DB33/2215-2019《雙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可比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限額及計算方法》規定的準入值指標要求。項目完成后測算年新增產值為76800萬元,工業增加值17852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為0.498噸標準煤/萬元(等價值現價,2020年價為0.509噸標準煤/萬元),項目完成后企業整體工業增加值能耗為0.501噸標準煤/萬元,比擴建前上升0.006噸標準煤/萬元。
三、項目節能措施
項目設備選型按照“高效、可靠、節能”等原則,所采用的耗能設備在同類產品中均處于先進水平,可滿足生產高質量產品的要求,有利于降低生產能耗。
四、項目節能要求
(一)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本報告的要求,認真落實節能報告中的各項產品質量指標、能耗指標和各項節能措施。業主在項目竣工后應按照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和報告內容組織驗收,達不到各項指標要求的,不予通過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在項目設計及實施過程中,應關注國家和省相關機電產品能效標準、節能產品(設備)導向目錄的發布情況,及時調整選擇先進的節能型設備。按照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等標準要求,完善能源計量裝置配備,加強能耗計量與考核。
(三)項目完成后企業整體年綜合能耗將超過10000噸標準煤,為國家級重點用能單位,應根據《能源計量儀表通用數據接口技術協議》(GB/T29871-2013)等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合理配置能源消費數據采集設備,并按節能主管部門要求接入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將能源消費數據實時上傳到省智慧能源監測平臺。應嚴格按照重點用能單位要求進行各項節能管理工作,制定節能管理制度、車間及工序能耗定額指標,并完善各項監督考核措施,嚴格節獎超罰,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
(四)項目建設應按節能報告內容同步實施屋頂光伏建設。
本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