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74939Y/2024-43596 | 文號 | 麗醫保發〔2024〕57號 |
| 組配分類 | 其他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2-2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局機關各處室、市醫保中心: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要求,我局對2024年9月30日前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決定廢止或失效的規范性文件26件,繼續有效的54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請做好相關文件規定的清理銜接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
附件:1.決定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 ? ? ? ? ?2.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28日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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