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419H/2025-41347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為完善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經過調研,并多次召集相關部門和單位研究和討論,聽取有關意見,采納合理建議,有針對性的修改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個別條款,市發改委印發《關于修改<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
一、出臺背景
完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制度,緩解部分無固定病床醫療機構面積大但醫廢產生量少的矛盾,減輕經營者負擔。
二、主要內容
對《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的通知》(麗發改價格〔2019〕353號)的個別條款作如下修改:
將第三點第(二)項修改為:
無固定病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置費如下:
醫療單位營業面積 | 收費標準(元/月) | 其中月醫廢量5kg(含)以下收費標準(元/月) |
營業面積≤50平方米 | 200 | 200 |
營業面積大于50≤100平方米 | 330 | 200 |
營業面積大于100≤200平方米 | 460 | 330 |
營業面積大于 200≤300平方米 | 590 | 460 |
營業面積大于 300≤400平方米 | 750 | 590 |
營業面積大于400平方米 | 400-500㎡ 800元/月 500-600㎡ 850元/月 600-700㎡ 900元/月 700-800㎡ 950元/月 800㎡以上 1000元/月 | 400-500㎡ 750元/月 500-600㎡ 800元/月 600-700㎡ 850元/月 700-800㎡ 900元/月 800㎡以上 950元/月 |
三、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的通知》(麗發改價格〔2019〕353號)根據本通知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四、解讀單位及聯系方式
解讀單位: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207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