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市、縣(市)財政局、林業主管部門: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4年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預算(第三批)的通知》(財資環〔2024〕178號)和《浙江省中央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浙財資環〔2024〕83號),現將2024年中央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預算(第三批)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1)。此項資金主要用于森林生態保護恢復補償支出,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5年度省與市縣財政年終結算,各市、縣(市)收入列“1100250節能環保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列報“211節能環保支出”類級下相應項級支出預算科目。同時,將2024年資金區域績效目標表一并下達(詳見附件2)。
請各地抓緊分配下達資金,加快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高質量完成績效目標,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嚴格按照有關資金管理規定,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
附件:1.2024年中央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分配表
? ? ? 2.2024年中央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森林生態保護修復補償支出)區域績效目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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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林業局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2024年中央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分配表.xlsx
附件2-2024年中央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森林生態保護修復補償支出)區域績效目標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