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市、縣(市)財政局、建委(建設局)、房管局:
根據《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24〕15號)、《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綜〔2025〕19號)、《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浙財建〔2024〕33號)、《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浙江省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浙財建〔2025〕61號)等有關規定,現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項目代碼10000013Z1*******28,具體金額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5年度省與市縣財政年終結算,各市、縣(市)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根據實際用途分別列報相關支出預算科目,其中:1.住房保障方向:用于配租型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含向符合條件的在市場租賃住房的城鎮公租房保障對象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公共租賃住房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等列報“2210111配租型住房保障”支出預算科目,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列報“2210112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支出預算科目;2.用于城中村改造的列報“2210113城中村改造”支出預算科目;3.用于老舊小區改造的列報“2210108老舊小區改造”支出預算科目;4.用于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的列報“2210103棚戶區改造”支出預算科目。具體適用范圍按照浙財建〔2024〕33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2025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市、縣(市)財政部門收到補助資金文件后,應及時會同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于30日內將資金預算通過正式文件等形式分解或明確到具體項目。補助資金應當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按規定用途使用,并按照工作(進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四、市、縣(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統籌使用好補助資金,有序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時掌握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為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請市、縣(市)參照省級做法,將績效目標及時分解,按要求做好本地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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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分配匯總表
? ? ? 2.2025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住房保障分配表
? ? ? 3.2025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城中村改造分配表
? ? ? 4.2025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老舊小區改造分配表
? ? ? 5.2025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分配表
? ? ? 6-1.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住房保障市縣績效目標表
? ? ? 6-2.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住房保障績效指標分解表(2025年)
? ? ? 7-1.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城中村改造市縣績效目標表
? ? ? 7-2.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城中村改造績效指標分解表(2025年)
? ? ?8-1.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老舊小區改造市縣績效目標表
? ? ? 8-2.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老舊小區改造績效指標分解表(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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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