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419H/2026-1010621591 | 文號 | 麗發改能監〔2026〕140 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發改委(市大花園建設發展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26-07-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2-2026-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發改局、麗水經開區發改部:
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號)等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37號)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2022年5月31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的意見》(麗發改能監〔2022〕230號)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