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24p/2014-1010477893 | 文號 | 麗人社〔2014〕201號 |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14-07-3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無 | 有效性 |
各縣(市、區)人力社保局: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衛計委第21號令《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切實做好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現就全市統一開展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10月份起全市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承擔,不再委托各縣開展鑒定工作。
二、原受委托開展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縣要配合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做好職能上收相關工作,確保鑒定工作不脫節、后續服務不中斷、資料移交不丟失。
三、各縣(市、區)人力社保局要按照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要求,配合做好本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資料收集和報送工作。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 ??
2014年7月31日? ? ? ? ? ? ? ? ??
麗人社〔2014〕201號.pdf??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