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750/2026-1010458599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商務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1-0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動麗水商超產業轉型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5〕38 號)精神和有關要求,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麗水商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動麗水商超產業轉型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5〕38 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麗水商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分為總則、支持對象和支持重點、資金申報和兌現、資金管理與監督、附則等五部分。
(一)總則。麗水商超發展資金由屬地財政部門統籌安排并納入年度預算,用于促進商超發展。資金的使用管理遵循“公開公正、擇優支持、科學管理、講求績效、專款專用”的原則。
(二)支持對象和支持重點。在麗水市區(市本級、蓮都區和麗水經開區)范圍內依法生產經營的企業、行業中介組織或相關單位,對列入嚴重失信名單、聯合懲戒目錄的主體依法予以限制。申報企業須依法經營、財務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并按時準確向有關部門報送相關報表。主要支持人才隊伍體系建設和供應鏈體系建設。
(三)專項資金申報和兌現。除有特別規定外,資金采取按年申報、事后撥付,符合條件的主體每年5月底前向屬地商超主管部門申報。按照提升人才培養項目、支持供應鏈主體引育項目、支持麗水產品進麗水商超項目及其他項目分別提交申報材料,市本級主體通過“麗即兌-政策找企業”平臺申報,蓮都區和麗水經開區主體可參照市本級流程執行。
(四)專項資金監督與管理。資金由屬地商超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績效評價,對存在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資金或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等違反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主體,一經發現,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附則。對政策資金分級承擔和施行日期等進一步明確。
四、關鍵詞解釋
(一)屬地商超主管部門:是指麗水市區(市本級、蓮都區和麗水經開區)的商超主管部門。
(二)屬地財政部門:是指麗水市區(市本級、蓮都區和麗水經開區)的財政部門。
五、支持對象
在麗水市區(市本級、蓮都區和麗水經開區)范圍內依法生產經營的企業、行業中介組織或相關單位,對列入嚴重失信名單、聯合懲戒目錄的主體依法予以限制。
六、注意事項
(一)本辦法所涉及的獎勵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同一項目不重復扶持。
(二)本辦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七、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麗水市商務局
解讀人:胡良勇
政策咨詢電話:0578-2168796
原文鏈接:http://m.www66thz.com/col/col1229429998/art/2026/art_50d9db5618b64b469682087f5413ae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