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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化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大醫保基金監管執法力度,規范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使用行為,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看病錢”“救命錢”,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和省司法廳《關于做好2026年行政檢查計劃相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醫保工作實際,特制定醫療保障部門2026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一、監管形式
在鞏固2025年定點醫藥機構檢查工作成果基礎上,充分利用機構監管、制度監管、智能監管、借力監管、信用監管、全民監管、震懾監管“七個監管”體系,持續保持基金監管高壓態勢,對全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開展綜合巡查、飛行檢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檢查方式,始終將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常抓不懈。
二、檢查計劃
(一)飛行檢查(2026年全年)。根據國家局、省局部署,配合開展醫保基金飛行檢查,落實飛行檢查有關工作要求。
(二)專項檢查(2026年全年)。按照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強化部門協同共治,聯合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圍繞醫保基金使用合法性和合規性、藥品耗材采購使用、醫療服務收費等重點環節,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結合工作實際,聚焦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虛記費用、串換藥品耗材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套取、騙取醫保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綜合巡查(2026年9月底前)。根據省醫保局有關工作部署,按照“分級負責、全面覆蓋、查改并重、依法依規、閉環治理”的要求,開展年度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安全體檢綜合巡查工作。參照省級綜合巡查方式,結合我市實際合理配置人員,強化業務培訓,提升巡查專業性和規范性,確保巡查質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充分認識基金監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將維護基金安全作為當前醫療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務,嚴明政治紀律,強化責任擔當,加強部署調度,著力解決基金監管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各項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優化方式方法。通過非現場檢查、信息共享、書面核查等方式可以達到檢查目的的,原則上不實施現場檢查。嚴控檢查頻次,對同一企業實施行政檢查的年度頻次原則上不超過兩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能夠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掌握的信息材料,現場檢查時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專業領域檢查配備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參與,強化行政執法技術支撐。
(三)嚴守執法紀律。要嚴格遵守《行政執法人員行為準則》,嚴守“10個嚴格”“26個嚴禁”紀律要求,堅持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行政執法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情況,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裁量權基準等制度,堅決杜絕隨意執法、違規執法問題,確保行政執法工作的合法性、適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