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74939Y/2025-1010410038 | 文號 | 麗醫保發〔2025〕41號 |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73-2025-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本級各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浙江省醫保局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全省試點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及《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首輪動態調整方案的通知》(浙醫保發〔2025〕25號)要求,形成麗水市醫療服務價格首輪動態調整方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臨床價值為導向、以醫療事業發展規律為遵循,強化公立醫療機構公益屬性,發揮價格合理補償功能,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促進醫療服務創新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醫療衛生服務。按照國家改革試點要求,初步建立“總量調控、項目管理、分類形成、梯次定價、動態調整、綜合治理”管理體系,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意義,加強醫療服務價格規范管理,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二、主要內容。提高體現醫療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降低設備物耗為主的項目價格,共調整1157項醫療服務價格(附件1),其中護理、產科類為立項指南落地項目,按《麗水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產科、護理等2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相關要求執行。
三、保障措施。調整價格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按相關規定執行。各縣(市、區)醫保局做好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密切監測價格調整項目服務量變化,對服務量出現異常增減的要及時分析原因并督導執行,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報告。各醫保經辦機構及時完成信息系統更新,確保群眾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各公立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試點首輪動態調整落地執行工作,指派專人點對點做好統籌協調,及時做好信息系統更新維護及價格信息公示等相關工作,主動向患者做好試點首輪動態調整工作溝通解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執行。
附件: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首輪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首輪動態調整方案的通知.wps
附件1.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首輪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