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而成。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及附表等7個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麗水銀監分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麗水市蓮都區中山街505號,郵編:323000,電話:05782161083)。
一、概述
2011年,麗水銀監分局在浙江銀監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麗水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為目標,以服務實體經濟和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行為為主線,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我分局年初組織召開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總結回顧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對2011年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分管領導提出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真正認識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貫徹落實到日常的工作中去,以信息公開工作促進銀監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實。根據分局工作實際,今年我分局對已制定的《麗水銀監分局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等相關制度進行研究討論,不斷修改完善,以便跟上不斷發展的監管實際,建立長效機制,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更好地指導監管工作。在不斷完善充實分局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的基礎上,抓落實、出成效就成為更為關鍵的方面。為此,我分局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對各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檢查通報,真正實現信息公開工作的扎實開展。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根據《麗水銀監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各科室按照信息公開范圍和分工,認真準備信息公開的內容。辦公室作為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科室之一,認真抓好日常信息公開發布,并負責做好信息發布的后續工作;統信科加強對內部網站的技術維護工作;監察科則加強對各部門信息公開發布工作的監督檢查;明確了對違反《條例》規定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責任追究。
(四)創新形式,注重實效。我分局以市政府門戶網站為主要平臺,借助《麗水市銀行業協會簡訊》等行業報刊為渠道,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公開銀行監管政務信息,并通過麗水電視臺、麗水日報、處州晚報等主流媒體,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交流,及時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此外,我分局還通過年度工作會議等方式傳遞監管工作信息。并以 “1011”工程深化年為載體,通過銀行機構干部進村、進企、進戶,真正服務實體經濟、小微企業。
(五)強化培訓,提升能力。制定年度學習培訓計劃,將《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納入我分局各科室各月學習內容,以科室為單位組織開展學習。適時組織召開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我分局信息公開工作的效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11年度,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7條。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2011年,我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導下,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了調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類別包括以下四項:機構職能、日常信息、行業規范、幫助指南。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途徑。1.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通過《麗水市銀行業協會簡訊》等雜志進行公開。3.其他途徑:通過電子信息屏、公告欄和領導接待日和送金融知識下鄉等活動,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渠道。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分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無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我分局未收取、減免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1年度,我分局未發生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沒有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舉報投訴。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我分局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取得了良好的開端,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開渠道少、公開面窄、公開不及時等問題。
為此,我分局將在新的一年里加強培訓,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提高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優化服務,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強化督促檢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不斷促進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及附表
(一)沒有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1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57 | 126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2.書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3.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4.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 5.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屬于已向社會主動公開數 | 條 | 0 | 0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4.不予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5.其他答復數 | 條 | 0 | 0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