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而成。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及附表等7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全文在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和麗水市信訪局網站上公布,歡迎查閱。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麗水市信訪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麗水市蓮都區花園路1號,郵編:323000,電話:2090505,郵箱:lsxfj@lishui.gov)。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精神,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74號)和《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麗政辦發〔2014〕66號),對照《麗水市信訪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立足自身實際,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切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性
1、強化主動發布機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斷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為原則,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明確相關信息發布的責任處室。
2、增強信息公開意識。積極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六周年系列活動,認真制作《麗水市信訪局信息公開工作培訓》PPT,并供各處室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學習,使大家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都有了較大的提高,不僅按照市政府和我局要求及時采集發布需要公開的信息,還主動報送本單位掌握的信息資料并進行公開。
(二)繼續推進重點信息公開
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堅持依法行政,切實做好“四張清單一張網”工作,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加強依據、條件、程序、數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錄以及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接受社會監督。
(三)進一步夯實信息公開工作基礎
1、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今年以來,我局從嚴把公開質量關出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針對本單位制作的文件,要求擬稿人初步提出公開屬性意見,公開屬性為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的還要說明理由,然后經辦公室審查,最終確定公開屬性。
2、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對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避免出現不實信息甚至“官謠”現象。
3、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更新完善機制。根據人員和情況變化,及時修改公開指南,同時細化公開范圍和目錄,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優化和調整,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臺賬制度,完善臺賬管理。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件,2010年至2014年累計公開政府信息數量96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機構職能、政策文件、業務工作、規劃計劃、人事信息、公開年報和幫助指南;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途徑: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和麗水市信訪局網站。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年度我局無依申請公開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局沒有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我局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和各類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由于我局沒有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權利,工作內容大多涉及信訪人個人利益訴求,屬于不公開發布的信息內容,所以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較少,不夠豐富,同時對信訪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尚需進一步加強。對此,我局將按照《條例》的規定,不斷強化公開意識,增強公開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進一步規范和梳理公開內容,增強公開的及時性、實效性;有針對性地指導全市信訪系統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沒有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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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信訪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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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4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麗水市信訪局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2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2 |
單位負責人:張少榮 審核人:張曉紅 ??????填報人:金菲飛
聯系電話:2090508 ???????????? 填報日期:20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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