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044477/2021-36383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 |
| 成文日期 | 2021-12-2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關于麗水市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的解讀
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同時按照《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計劃》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起草了《麗水市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
二、工作目標任務
通過制定《麗水市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麗水市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目標,進一步明確污染防治工作相關要求。
三、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
(3) 《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6);
(4)《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6);
(5) 《麗水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6);
(6)《麗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2021.3)。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關期限
本規劃適用于麗水市“十四五”期間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工作。
五、核心或重要內容解讀
《規劃》分為四部分:
第一部分“背景與形勢”,從“十三五”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十四五”形勢研判三方面進行分析。“十三五”期間,通過摸清污染底數、理順推進機制、夯實基礎能力、管控突出風險,麗水市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各年度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在肯定成效的同時,清醒的認清我市仍存在污染防控任務難度更大、環境監管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污染防治保障支撐仍需加強三方面問題。“十四五”機遇與挑戰并存。
第二部分“總體要求”,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規劃范圍及期限、規劃依據、規劃目標五方面提要求。到2025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保障更加有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3%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達95%以上;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維持穩定,保持對重點園區和重點企業地下水污染擴散趨勢的遏制,地下水區域點位質量V類水比例、重點污染源和地下水型飲用水源保護地周邊地下水監測評價點位水質完成上級下達指標。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水平持續提升,農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化肥使用量、農藥使用量完成上級下達指標,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行政村覆蓋率達95%。
第三部分“重點任務”,通過加強土壤環境風險全過程防控、扎實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動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高位提升、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四大章節對“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工作分別細化,提出具體要求。以持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針對土壤污染防治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農用地分類管理,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有效防范風險。以保護和改善地下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依照統籌規劃和突出重點的原則,確保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環境安全,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標準和監測體系,持續提升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保障地下水環境的安全。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原則,推行農業綠色生產方式,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補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短板,多舉措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續推進農村生態環境改善。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投入保障、強化信息公開三方面給予保障支持。
附件列表說明“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規劃重點項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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